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运营技术和管理规范(试行)》,在既有ATO(列车自动运行)系统行车、客运、安全评估等管理办法和信号、车辆等运营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针对全自动运行系统特有的功能和技术变化进行了规定。设施设备技术要求方面,对信号、车辆、通信、站台门、综合监控五大系统和乘客服务系统在系统联动、接口匹配、参数优化、人机交互等方面,提出了设施设备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夯实全自动运行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此外,在《规范》附则中明确提出支持各地积极探索障碍物探测、列车远程控制等无人驾驶技术,为后续实现列车无人值守提供支撑,积极支持技术创新,促进全自动运行系统有序发展。同时,对不满足本规范要求的既有全自动运行线路和由非全自动更新改造为全自动运行的线路提出了要求。(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