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进一步明确二手车出口有关要求和程序

来源:财经网作者:闫祺2024-02-08 10:26
导语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二手车出口有关要求和程序。

2月7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二手车出口有关要求和程序。

其中提到,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需满足下列条件:生产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出口本企业生产产品;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流通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及二手车展示、销售场所,具有汽车销售或贸易经验;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能力,雇佣至少3名鉴定评估专业人员;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中国汽车报)

编辑: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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