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来源:财经网作者:贾子健2025-03-19 10:23
导语

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提出,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汽车报)

编辑: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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