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12月23日印发《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申请自我检验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基本条件有四个。一是取得相应类别企业生产准入不少于五年;二是近三年未发生重组并购及股权重大变化事项;三是生产经营良好,近两个年度相应类别车辆产品平均产能利用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四是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处罚。(财联社)
工信部印发《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自我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财经网作者:贾子健2024-12-24 10:13
导语
其中提到,申请自我检验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基本条件有四个
编辑: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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